摘要
证监会明确程序化交易监管原则证监会9日公布《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建立申报核查管理、接入管理、指令审核、收费管理、严格规范境外服务器的使用、监察执法六方面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明确,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既定程序或特定软件,自动生成或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为。程序化交易者应当只用一个账户从事程序化交易,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管理办法共计25条,明确了建立申报核查管理等监管制度。
出处
《信息技术与信息化》
2015年第8期18-19,共2页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