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目的解释在疑难案件裁判中具有独特的理论地位和实践价值。体现在"指导案例32号",裁判的焦点问题就主要依靠此种解释方法来完成。其中,法律文本的主、客观目的及刑事政策共同作为解释的依据,并通过对文义解释效力的扩展,实现裁判的合理和可接受。综合分析其他类似案例亦可发现,在此效力扩展的同时,为约束可能出现的法官恣意和实质目的泛滥,目的解释方法还受到特定的适用规则约制。即主要由除弊规则、客观目的论证负担规则和发展性规则等共同构成目的解释规则体系。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12-124,共13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中的运用方法研究>(项目编号:15CFX006)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华东政法大学优秀博士论文<法律解释规则及其适用研究>(201501002)重点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