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讨论了我国高等教育科类结构面临的现实问题,从理论层面分析了科类结构问题的制度成因,即以准入为重点的专业审批制度、以规模激励为核心的招生录取制度和拨款制度以及专业评估和监控制度的缺失决定了高等教育科类结构发展模式的内在运行逻辑。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的调控机制要建立政府、高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契约"关系和治理模式,让高校回归责任主体地位;调整高等教育管理和评价制度安排的价值取向,实现从规模激励向结构、质量和效益激励的转变;以利益为杠杆,根据专业性质分类确定结构调整的主体和机制;以综合信息服务为政策工具,建立社会需求和教育供给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出处
《江苏高教》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3-18,共6页
Jiangsu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教育部青年课题"我国高等教育科类结构及其调控机制研究"(EIA1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