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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遭遇“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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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息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使得信息公开成为了政府的法定义务。但遗憾的是,《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并未"一石激起千层浪",相反,全国各地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的案件频频见诸于报。
作者 段淑娟
出处 《才智》 2009年第23期258-259,共2页 Ability and Wis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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