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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侵犯知识产权主体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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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不同于物权的无形性、地域性等特征,因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相比较物权被他人侵犯的可能性就更大,侵权行为人也就更为广泛,不容易确定。本文试图从另外一个视角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主体重新进行划分,这不仅使我们更容易对知识产权的侵权主体进行界定,从而更好的明确对不同的侵权人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同时在立法、司法、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意义。
作者 李静
出处 《才智》 2010年第23期3-4,共2页 Ability and Wis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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