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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浙江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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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防是环境保护第一要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源头预防”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推动绿色化转型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切实把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区域发展的刚性约束,在规划决策层面推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必须全面加强规划环评工作,以空间红线约束无序开发、以总量红线调控开发规模强度、以准入红线推动经济转型,推进绿色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
出处 《环保工作资料选》 2015年第11期32-32,F000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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