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的婚姻当事人利用登记离婚的方便快捷进行假离婚,以谋取不当利益或规避责任,而我国法律对假离婚行为的规制又存在着很大的空白。由此亟需完善法律,通过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双管齐下,堵塞离婚登记方面的漏洞,以杜绝假离婚现象,维护婚姻的神圣性。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12期39-43,共5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福建省教育厅A类社会科学研究项目(JA1215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