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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碑帖业史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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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六、1933年颁行的碑林拓帖管理法则之缘起与内容20年代末期,国民党南京中央政府为加强对西北地区的控制,提出了颇具宏伟的开发西北计划。在这个计划的影响下,国民党南京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先后成立了西京筹委会等诸多相关单位。为配合南京中央政府这一举措,陕西省在1931年7月6日以政务会议名义公布《陕西省立图书馆暂行规程》,酌改原图书馆为'陕西省立第一图书馆',并以张俊青先生代姬在沣任馆长~①,制定《保护碑林法》15条。
作者 罗宏才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碑林集刊》 2000年第1期12-25,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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