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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受案范围扩大趋势探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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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案范围作为行政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力求衡平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之间的矛盾,不断接近理想模式。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依旧采取"概括+列举"方式,其原因在于:受案范围的修改受认识局限的制约,基于国情实际和行政诉讼发展的需求。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对"民告官"受案范围的突破体现在:增加了受案范围列举事项,受案范围扩展到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探寻将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诉讼程序,以发布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方式对受案范围的界定加以有效补正,可以实现"民告官"受案范围多层级细化的功效,能将"民告官"真正付诸于司法实践。
作者 自正法
机构地区 浙江大学
出处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19-122,共4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制化路径及其实现机制"(11AZD020) 负责人朱新力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法律制度实证研究"(CLS(2015)Y14) 负责人张健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二级参考文献41

  • 1姜保忠.试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J].西部法学评论,2002(3):75-78. 被引量:2
  • 2叶必丰.澳大利亚1977年行政决定(司法审查)法(1977年6月16日通过)[J].行政法学研究,1996(1):89-94. 被引量:3
  • 3罗璇,曹斌.面临尴尬:长春亚泰状告中国足协 访亚泰足球俱乐部代理律师周卫平[J].中国律师,2002(3):18-20. 被引量:9
  • 4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404.
  • 5甘文.行政诉讼司法解释之评论[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38-48.
  • 6董杰,白钢.行政诉讼及配套规定新释[M].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166.
  • 7姜保忠.试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报,2003,(2).
  • 8参见《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 9黄锦堂.《行政法的发生与发展》,载翁岳生编.《行政法》(上),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版,第43页.
  • 10《行政诉讼法》第14条.

共引文献83

同被引文献36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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