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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定规矩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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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9月22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守则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作风建设等作出规范,守则明确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未经批准一年内两次以上不出席常委会会议,或未经批准一年内未参加一次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应当辞职。给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戴上了"紧箍咒",我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的这种做法叫好。
作者 崔松涛
出处 《人大研究》 2016年第1期23-23,共1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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