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制度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种共生性的关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从其本质和功能来说,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具体体现。协商民主制度化程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密切相适应。这就要求按照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理念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实现协商民主制度的科学化、法制化、程序化、系统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出处
《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14-17,共4页
Journal of Shaanxi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安徽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2014-2015年度科研立项课题(编号:KY201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