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对甘肃省358家农业龙头企业在2011年至2013年6月的融资情况调查,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农业龙头企业融资能力评价元素的权重。分析表明:准则层中企业性质、经营水平、技术水平是龙头企业融资能力的决定元素,操作层中企业规模、农业产业分布、销售量、核心技术、产品竞争力、抵押、保证、人才是决定农业龙头企业融资能力的关键元素。地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小,抵押物不足,人才匮乏,高新技术应用率低,产品缺乏竞争力,融资能力弱。通过加强地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农产品附加值,加快品牌建设等措施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和融资能力。通过引进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农业龙头企业,扩大内源融资途径,提高地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资金缺口的自给率。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32-36,共5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基金
甘肃省科技厅项目<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背景下甘肃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504ZKCA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