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具有的一项权力,具有审判性、专属性、处分性和选择性的特点。在现代社会,司法自由裁量权既有积极作用,也有腐败的可能,必须要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限制,使其行使具有一个大致合理的限度。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5年第6期78-82,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