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为有效实施生态补偿而建立的一系列经济、法律和行政制度的总和,主要依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核心内容做出系统性安排。目前,我国正着力推进以主体功能区为基本格局的国土空间构建,这为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确立了新型空间布局框架。适应这一战略目标,需要明确界定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权责,科学测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标准,建立与主体功能区域布局耦合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模式,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08-113,共6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与扩大国内消费问题研究"(编号:10CJY016)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