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以来关于唐代的漕运法制史研究有两个较为集中的时段,一是50年代以前,二是80年代以后。50年代以前的研究源于史学界对运河史的关注和发掘,对漕运史的研究也大多作为运河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80年代以后的研究则开始将漕运法制史从运河史研究中独立出来,开始从财政、法律、市场等多方位对其进行解读和剖析。总体而言,现有的研究存在人文关怀不足、法制性研究缺位以及没有国际性视角等问题,这为今后的漕运法制史研究指明了方向,即价值立场要以人为本,加强主体性分析;研究视角要以法律法制为本,注重研究方法的多元化;要树立问题意识,梳理法制变迁的基本脉络。
出处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第21期1-2,43,共3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Educ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