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我国少年法庭发展已走过31年的历程,少年法庭改革是司法改革的组成部分,涉案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是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回顾和总结少年法庭发展的历程和工作成效是十分必要的,分析德国、美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和港、澳特区的少年司法制度和实践对我国少年法庭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应采用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合并发展模式,坚持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模式,成立青少年案件审判法庭;改革和完善收容教养制度,明确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决定机关、执行场所、执行机关和执行期限,完善社会调查制度和前科封存制度。
出处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15-123,共9页
Journal of Chinese Youth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