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25年为更好管理广州市公共卫生事务,卫生局特设卫生警察队加以襄助,成为民国广州卫生警察制度的重要开端。由于卫生事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卫生警察除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外,还需具备一定的卫生常识及文化知识,并且在上岗之后,仍需接受卫生局统一安排的专业培训。1934年,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卫生警察队升格为卫生警察股,在对应聘者有了更严苛的素质要求外,其卫生章程更体现了近代广州政府对社会的人文关怀。
出处
《中国城市经济》
2011年第15期306-306,共1页
China Urba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