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系着的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所导致的运动变化,主要采取了"刺激—应变"的表现方式,其作用原理表现为:刺激主体作用于受激对象,而受激对象通过自身的应变以回应或反馈刺激主体的作用,从而维持或调整刺激主体和受激对象之间的关系,并促使刺激主体和受激对象在质和态等方面发生变化。在社会关系领域,刺激应变的作用形式广泛存在于人天、人际和人的身心之间。刺激应变原理既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普遍联系论断的正确性,也使我们对事物间联系的具体样态有了更加深刻和明晰的认识。在刺激应变原理的视阈内,蕴含着中国发展的应有策略和做法。
出处
《天津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20-25,共6页
Tianji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整体性发展研究"(项目号:15BKS12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