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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过船作业货物2016年4月起只缴一次港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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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2016年4月1日起,水运进港货物中,属于船过船作业以及卸船未提离港口库场又直接办理转船转运的,无论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是否发生变更,在水运全过程中只征收一次港口建设费。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港建费征收管理,切实减轻外贸和水运企业负担,促进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作者 本刊讯
出处 《港口科技》 2016年第1期34-34,共1页 Port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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