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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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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作者 李继红
出处 《全国商情》 2015年第47期80-8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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