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IMO于2016年1月8日发布了SOLAS公约修正案,该修正案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1)SOLAS第II-2/1、II-2/3、II-2/4、II-2/9.7和II-2/16.3.3条修正案,强制要求8 000 dwt及以上的新造油船和化学品船安装惰性气体系统,以及在新造船上安装通风系统;《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第15章有关于惰性气体系统的修正案。2)SOLAS第II-1/29条:操舵装置修正案,更新有关海上试航的要求。3)SOLAS第II-2/10条修正案:有关载运集装箱的新造船,其风雨甲板及以上部位的防火新要求。
出处
《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2016年第1期26-26,共1页
Ship Standardization Engine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