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常态下,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藩篱、啃硬骨、涉险滩,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杂音不断,频频出现不和谐的动作,特别是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件下的房屋权属管理和面积管理职责需进一步厘清,笔者认为,《物权法》确立了不动产登记簿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房屋权属管理就是房屋登记管理,房屋面积是房屋登记核心要素之一,房屋权属管理和面积管理职责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基本职责。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的想法,供参考。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第1期54-55,共2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