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户外运动在我国日益流行,正逐渐由少数爱好者参与的另类运动向大众化的休闲体育方式转变。但是,意外事故和法律纠纷的频发使户外运动的法律归责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户外运动组织形式类型的基础上,以广西南宁"中国驴友第一案"等典型案件为例,明确户外运动组织者、参与者的定位,分析在侵权行为构成的抗辩事由中"自甘风险"是否具有合法性,最后提出加强户外运动的法律建设的合理化建议。
出处
《文体用品与科技》
2016年第2期44-45,共2页
Science & Technology of Stationery & Sporting Goo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