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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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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局以(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件对印花税的若干具体问题作了如下解答: 1.对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贴花?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
出处 《武汉财会》 1989年第2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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