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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股”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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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股”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逐步积累形成的,既不属于国家,又不属于职工投资的那一部分资产。这部分资产一般有两个主要来源:一是经过职工同意,从奖励基金抽出一部分或将奖励基金的节余部分投入扩大再生产,尽管这部分资金并非是企业全体职工的平均所有,但带有“企业自有”的性质;二是企业福利基金节余部分所转换投入更新的固定资产,这在本质上也应属“企业自有”。设立‘企业股’的意义有三: 有利于对企业全部资金的定性确认。可以使企业经营者和职工进一步弄清:那些资产是国家所有,国家管理,企业经管;哪些资产是国家所有。
出处 《武汉财会》 1989年第7期5-6,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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