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工资形式相继出台,“效益工资”就是目前较为常见的一种。这种新的工资形式出现,给工会如何计拨工会经费带来了一个新课题:有些企业行政方面认为,工会经费应按核定工资总额基数计提;而基层工会认为,工会经费应按工资总额当期实际发生额计提。鉴于以上不同的认识,笔者根据有关政策谈以下看法。企业实行的效益工资,一般有两种形式:第一种为单挂,企业的承包合同,核定了年创利税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则以上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工资总额为准。如果超额完成承包合同的利税基数,其超额部分按一定比例计算效益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