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个年仅26岁的会计人员在“反省书”中写道:“如今世道只有钱好,有钱就有一切”。为了捞钱,他铤而走险,在七个月的时间内作案多次,贪污公款近四万元。他就是洪湖市永丰粮管所下属粮站会计周训国。法律是无情的,玩火者必自焚,周犯已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周训国进行贪污活动采取了如下手法: (1)偷窃运输部门的空白运费收据,冒领运费940.10元, (2)汪庙站调拨中岭站稻谷19320斤,金额2434.32元,该犯在记帐时将数量记为1932斤,金额仍记为2434.32元,把少记的数量17388斤,作为议价收购,计款3999.24元。其作法是:借需要费用款为由,在出纳手中提取现金4,000元,后退给出纳员0.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