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以(90)财会字第009号文颁发会计证管理办法(试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第一条为加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促进各单位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计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会计人员。第四条会计证由财政部统一印制。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由县以上(含县)财政部门和省以上(含省)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
出处 《武汉财会》 1990年第6期2-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