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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清理财政法规性文件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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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为实施行政诉讼法做好准备工作,湖北省对政厅从今年2月开始,对建国以来至1989年制发的财政法规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到七月底基本完成任务,共清理各类法规性文件1997件,经过认真鉴定,现行仍有效的文件729件,失效和需要修订的1268件。对现行有数的文件正在进行统一的技术性处理,准备汇编成册;对已失效的文件打算统一废止。清理四十年来的财政法规,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他们采取的措施是:①把清理工作列入厅领导议事日程,并由一负责人专门分管,确定以各处室为单位进行清理。②明确清理范围、任务和质量要求。
作者 傅光明
出处 《武汉财会》 1990年第1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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