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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全员风险抵押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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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几年来,我国企业承包经营逐步深入发展,在实践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李鹏总理在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推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促进经营者和职工的利益、风险与企业经营状况密切联系在一起,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自我约束的能力和市场的适应能力。”提出了企业的风险必须由全员承担才能调动企业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对如何推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即全员承担企业风险),提出粗浅看法。一、社会主义风险承担的主体和形式企业风险承担的主体,即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因风险的不确定因素给企业造成的生产经营的亏损或倒闭破产,由谁来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的问题。
作者 王宝瑞
机构地区 国营四六一厂
出处 《武汉财会》 1990年第11期23-,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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