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范围的清理企业拖欠债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清欠的障碍仍然很大,有些企业千方百计寻找借口应付清欠,欠款单位的开户银行放松监督,甚至无原则地袒护企业,致使清欠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单位办出30多万元的清欠托收,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回分文,只收到了三份回单。一份是淆水县一家公司的退票,其理由是:“原已向我司办有托收,货款已承付了部分,这笔托收重托故全额拒付。”这家公司借口已承付部分货款为由,而对未付的5万多元清欠托收拒付,银行竟然盖章办理拒付;第二份是荆门的一家商业大厦,原办托收时,该大厦以“大楼刚修好不久,资金紧张”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