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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类型科研院所的单位性质如何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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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国务院各部门技术开发类型科研单位正在逐步实现事业费减拨到位,各省、市属技术开发类型科研单位也将陆续实现事业费减拨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要求对技术开发类型科研单位减拨事业费基本到位后的单位性质问题予以明确。国家科委、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以国科发财字(90)第646号颁发“关于技术开发类型科研院所的单位性质的通知”,简介如下: 一、技术开发类型科研单位实现事业费减拨到位后,科研单位本身的事业性质不变,其人均二个半月基本工资的专项奖励和离退休金补助,按规定仍由国家财政继续拨付。国家对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和税收管理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出处 《武汉财会》 1991年第2期62-6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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