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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利分流的争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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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关于税利分流的理论依据——对国营企业应不应征收所得税?一种观点认为,国营企业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企业征税是“自己收自己的税”,在逻辑上说不通。而且由于不存在强制性和所有权转移问题,也违反了所得税性质。另一种观点认为,征收所得税不仅是现代国家通行的作法,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一是将国营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法定化,规范化,以便确认并保护企业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及经济利益,二是使国营企业在同等环境下与其它经济成分开展公平竞争,三是克服政企不分等违反商品经济通则的现象。
出处 《武汉财会》 1991年第3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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