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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定华烧毁会计帐簿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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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竹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今年元月二十日作出决定,并通报全系统:对故意烧毁会计帐簿的瞿定华,给予行政开除留用察看两年之处分。现年25岁,担任竹坪乡供销社物价员的瞿定华,于1990年12月21日下午,找供销社会计要求报销2.40元的汇费单据,因财会人员正准备和分销店时账,加之没有零钱,就没有及时给予报销。瞿即从会计桌上拿走供销社二级帐簿一本,包括供应商品库存、农副产品库存,业务周转金结存及在途商品帐。
作者 李翰华
出处 《武汉财会》 1991年第4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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