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武汉市从1988年起开征筵席税,其收入用于弥补教育经费之不足。这无疑对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刹住吃喝风,引导合理消费,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通过两年多来的实践,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征收筵席税的规定漏洞较多,容易使纳税人“合法”避税。如规定“筵席税按次从价计算征收,税率为15%;举办筵席支付金额一次达到或超过300元的(包括菜肴、酒、饭、面、糕点、饮料、水果、香烟等),按支付金额计征筵席税”。在实施中,这一规定有许多空子可钻。例如举办筵席的单位,对所订酒席超过三百元的,为了避税,可要求饮食企业分开两张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