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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和出售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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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 结束完竣的会计处理按照文件规定:企业被兼并或被出售后,应及时办理帐务结束手续。应借(减)记所有负债科目的余额;贷(减)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按所有资产与负债科目余额的差额,借(增)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产权转让收入”科目。企业产权转让应得价款大于企业净资产的差额,借(增)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产权转让收入”科目,贷(增)记“流动基金”科目。被出售企业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有偿转让金额,借(增)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产权转让收入”科目,贷(增)记“流动基金”科目。例:××皮鞋厂为被兼并企业。
作者 李荣桂
机构地区 武汉市财政局
出处 《武汉财会》 1991年第5期39-40,3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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