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林特产税是近几年开征的一个新税种。它为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理顺农业内部的收入分配关系,增强地方财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征收工作中,也存在如下几个问题:一是税源零星分散。与农业税一样几乎涉及千家万户,开征的项目有大有小,有多有少,且分布不均。二是工作量大,财税干部人员不足。特别是山区、湖区,征收工作困难重重。三是一些群众纳税观念淡薄。征收农林特产税,有些群众不理解,认为既然已交了农业税,就不应再交农林特产税。这也说明税务部门在这方面的宣传不够得力。四是稽征管理制度尚欠完善,给征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另外,农林特产税自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的征收条款概念不清,难于解释。一些人认为,农林特产税本身就包含在农业税中,不应单独予以征收。而在实际工作中,又常常人为地把农林特产税与农业税任务一并下达,这就叫人难以接受与理解。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1年第10期30-3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