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近年的税务廉政建设检查中发现:个别税务人员利用填开税票的机会采取“头大尾小”、“单填联写”、“跳号隔联”等手法贪污,侵吞国家税款,严重地影响了税务人员、税务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怎样解决这一问题呢?麻城市税务局铁门岗税务所采取“税票签字法”,从根本上杜绝了上述现象的发生。具体作法是:实行“双人上岗”,在纳税人交纳税款时,纳税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征税人开出一式三联的“工商各税完税证”的右下角签上纳税经办人的姓名,凡未经纳税经办人签名的税票,不准撕给纳税人。同时,广泛宣传这一办法,要求纳税单位和个人密切配合。几年来,这个所实行这一办法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一是杜绝了征税人运用填开税票的机会贪污税款;二是增强了税法的严肃性。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1年第10期37-37,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