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推动《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条例》在财政系统顺利实施,9月9日至12日,武汉市财政局举办了财政系统行政复议与应诉培训班。各区县财政局分管财政法制工作的局长、法制机构负责人、部分乡(镇)财政所所长和局属部分单位(处宣)负责法制工作的同志共50人参加了培训。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刘文彬、复议办公室副主任孙树明,湖北省财政厅原副厅长辛则氏,市财政局副局长田志刚等领导亲临培训班给予指导。强调了做好包括复议应诉工作在内的整个财政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健全法制机构、(?)各专职干部的必要性;提出了当前各级财政部门应切实抓好的几项法制工作任务;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1年第11期3-3,16+24+35,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