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套完整、系统、有效的会计内部稽核制度,应包括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 1.稽核组织:会计机构内部应配备相应的稽核人员。大中型企业应在财务处(科)内设稽核科(组),配备专职稽核人员。小型和会计业务量较少的企业,也必须指定兼职稽核人员。 2.稽核岗位:财政部制订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中,关于稽核岗位的职责主要有三条:一是审查财务成本计划;二是审查各项财务收支;三是复核会计凭证和帐表。 3.稽核原则:各项经济业务都必须通过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验证,借以相互牵制。如:管钱的不管物,开票的不发货,会计不得兼出纳,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保管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1年第11期34-34,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