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方法,是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建议》中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解决国有资产产权虚置,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已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强化产权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国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厂长成为经营者代表,不再是所有者代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后,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代表的所有者职能,则应进入每一个国营企业,变产权虚置为产权落实,彻底改变国有资产“人人有份,谁也不管”的状况。二是建立健全企业约束机制。十年经济体制改革。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1年第11期35-35,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