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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管查”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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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县对社会集团购买力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管理、事后检查”的动态管理办法。产生了良好的效应。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事前控制 1.实行“层次控制”。即把专项控制商品划分成三个档次,通过提高和扩大审批层次,控制集团消费的增长。一是社会集团购置小汽车,由财政部门核实资金渠道或实现利税情况会同控购办提出意见后,报经分管的县长审批;二是购买数量多、价值大、档次高的大宗专控商品,由财政局分管控购的领导会同控购办审批;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1年第12期24-24,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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