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物价不断变动的经济环境中,人们在理论上对实施物价变动会计,已作过许多研究和论证,但在物价变动到什么程度才有必要采用物价变动会计的问题上,人们的意见还很不一致。有的试图要明确一个数量界限(例如物价上升的百分比),并以此为标准来判定物价变动会计的适用性。有的同志则担心一旦实施了物价变动会计之后,物价变动又趋于平稳该怎么办?对此笔者想谈点自己的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物价变动会计的实施以价格变动为出发点,价格变动愈剧烈,它愈有实施的必要。但是这种适用性的衡量标准是很难用一个硬性规定的数量界限来体现的,它往往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可变性、时间性,以及区域和对象上的差异性。如果以一定数量界限为标准,必然要经过择点试验证明的过程。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2年第2期13-13,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