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成本居高不下,是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大难题,而武汉市的情况尤为突出。全市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可比产品成本连年上升,“七五”期间,平均每年递增10.86%;1990年又上升13.14%,比全国平均递增幅度高出7.94个百分点,居全国十七大城市增幅之首。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本量比例失调。近年来,我市绝大多数企业开工不足,效率低下,单位产品中固定费用成本大幅度上升,导致成本与产量之间应有的比例严重失调。1991年市属工业企业每百元产值两费率为19.13%,比上年提高2.17个百分点,相对影响成本上升3.6亿元。二是工资增长失常。近年来,工效挂钩政策未得到正确贯彻,有的甚至在挂钩基数和比例的确定上,弄虚作假,采取压效益基数。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2年第5期11-12,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