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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引导财政资金信用化和信贷资金财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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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财政资金信用化和信贷资金财政化日趋严重,如何在深化改革中合理引导,形成协调的财政金融环境,充分发挥导向和调控作用,推动商品运动与货币运动、物资运动和资金运动的衔接和统一,这对促进宏观经济健康运转和良性循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这个问题试作初步的探讨和论述。一、建立财政和信贷相互制衡机制,平稳寻求协同运行的成长点从现实角度,应建立并逐步完善4种制衡机制: (1)方向制衡。财政信用化的资金来源限于财政部门间歇性的预算外资金,不得动用预算内资金,资金运用限于计划内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投资项目和资金需求;根据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财政赤字总量(减去自身可“挖潜”的收入以及非合规的赤字部分)向银行摊销等额特种债券,使信贷财政化逐步纳入规范。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2年第7期14-15,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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