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做好农税宣传工作,笔者认为,可采用以下三种新方式:一是渗透式。即把农税政策的宣传教育渗透到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中去,使税收政策的宣传和群众的日常生活、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如把税收政策作为普法教育的一项内容,渗透在普法学习中;在各种技术业务培训和各种知识竞赛中增加农税政策的有关内容等。二是启发式。即抓住一些依法纳税或偷税、漏税、抗税的正反两方面典型,大张旗鼓地进行公开表彰或处理。通过典型,使群众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提高税法的威胁力。三是结合式。即结合日常征管工作开展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贯穿在支、帮、促服务工作中。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2年第7期38-38,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