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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审计报酬如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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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委托审计部门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进行审计,是促使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拨交的有效措施,这已被几年来的实践所证明。但是,在审计费的提取和支付上,工会与审计部门的认识还不尽一致。笔者认为: 第一,收取审计费的主体,只能受工会委托的审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是经营单位,实行有偿服务,按规定向委托单位收取必要的劳务报酬是理所当然的。但必须是受工会委托。其他如政府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工会则不应支付审计费。政府审计部门或单位审计机构审计工会经费是其应尽职责,不应提取审计费。第二,审计费的数额只能在被审单位少提、漏提的范围内按比例提取。审计的目的是督促行政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扣除部分例外)计拨工会经费。已拨交的部分不应提取审计费。对于行政已提而未拨,即行政承认,只因无资金而挂帐的。
作者 段乔斌
机构地区 陕西省总工会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2年第8期34-34,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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