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以国发[1992]10号文,决定从1992年起改变工业生产评价指标,按季试算国内生产总值,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贯彻这一精神,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鄂政办[1992]36号文,提出了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作一简介。一、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与新的工业经济评价考核指标: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是通过五大核算表(即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平衡表、资产负债表)和八个补充表(即人口平衡表、劳动力平衡表、自然资源平衡表、主要商品资源与使用平衡表、企业投入表、企业产出表、综合财政信贷平衡表、国民经济综合价格指数表)以及经济循环帐户。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2年第9期37-38,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