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促进税收征管改革,推进依法治税,应加速税收会计关于税收核算起点改革的步伐。第一,这项改革是全面反映应征、实征、上解、提退、减免、滞纳欠税等核算全过程的需要。而目前的缺陷是没有把税金的应征数纳入核算内容。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有必要将以征收数为起点改为应征数为起点。第二,通过改革征管模式,可以强化制约机制。要求纳税单位主动、及时申报,缴纳税款,这与会计核算由应征税为起点的目标是一致的。然而,目前税收会计改革尚不适应征管改革的形势,只有全面核算包括应征税在内的税收资金全过程,才能发挥税收会计对税源、征收、上解、提退、入库、滞纳欠税等实行监督管理的作用,一些征管改革的措施才能落到实处。第三,这是依法治税的需要。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征纳双方必须依法办事,纳税单位(人)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2年第10期23-23,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