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所采用的会计年度是历年制,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历年制的优点是符合人们按照日历期编制计划、安排生产,并对一年的生产经营成果进行年度核算这一习惯,也与财政年度相一致。笔者认为,这种会计年度,在我国实行单一计划经济的时期是比较适应的,但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它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是决算汇编时间过长。现行制度规定各企业决算报告在年终后35天以内报出,主管局限40天内报出,遇到法定的节假日,报送期限顺延,而我国两大节(元旦、春节)又恰恰在这个期间。
出处
《财会月刊(合订本)》
1992年第12期33-33,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